近日,教育部公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名单,经各地组织推荐、专家研究会商,共计确认98个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。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。
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。期间,对入选实验区持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、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。
传真:
010-66092062
近日,教育部公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名单,经各地组织推荐、专家研究会商,共计确认98个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。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。
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。期间,对入选实验区持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、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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